文/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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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抽签、交保证金都是我们这些‘外来户’去办的,现在房子建起来了却说我们不符合建房资格,要交一笔巨额罚款。不交的,就要被断电。”日前,吉安永丰县石马镇和顺小区部分居民向江南都市报反映,他们在购买石马镇店下村安置房指标且建房数年了,现在被要求缴纳罚款。
江南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当地村集体用地安置房一共才136户居民,竟出现了70多户“外来户”,占比超过了55%,他们目前已被收取“两违”罚款和配套设施费223万余元。
争议焦点一
私下买卖安置房指标,村镇两级到底知情不知情?
2013年,永丰县石马镇被列为全省扩权强镇示范镇,因民生公益事业建设和完善圩镇功能需要,合法征收店下村308亩土地(塘头组32亩、前胜组36亩、树架组85亩、港背组92亩、祝坊组63亩),在征收地块上规划新建了石马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休闲广场、商贸综合体等。
同时,安排预留地用于安置上述5个被征地村组村民建房,该村民建房区块即为和顺小区,土地性质仍属集体土地。受农转用指标限制,和顺小区到2017年底才全部办理了农转用手续,于2018年通知征地户建房。
部分居民介绍说,2018年,和顺小区约120户居民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自家建房位置。在抽签现场,石马镇政府和店下村委会均派人参加。
“当时参与抽签的人就是我们这些购买了建房指标的人,不是一户两户,而是很多户。”上述居民说,凭这一点就可以确定,当时石马镇政府和店下村委会的人知道里面有大量“外来户”。
不过,石马镇政府向江南都市报记者提供的一份情况说明却表示,2018年10月,店下村委会与安置户签订《建房履约协议书》,协议书第八条明确约定安置户不得将预留地转让给本村委会已征用土地的村小组以外的村(居)民或城镇居民。
抽签时,店下村干部全部表示不是本人不能进行抽签,但存有极少安置户因外出打工委托亲戚代为抽签,并经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店下村干部联系户主确认后才让其抽签。可是在建设过程中,仍存在私自非法转让建设指标的问题。
上述居民进一步说,抽签之后就是每户交1.3万元建房保证金,其中建房履约保证金1万元,抽签保证金0.3万元,“保证金都是‘外来户’各自转账到村委会对公账户上的,交了之后就拿到了村委会盖章的《建房履约协议书》。转账的人是本村村民,还是‘外来户’,村委会连基本的辨别能力都没有吗?”
部分居民介绍说,在取得《建房履约协议书》之后,部分“外来户”就开始在抽签选中的地块上建房,部分人在2019年便建好并入住,当时通了水电。
不过,到了2021年,当地政府便开始要求“外来户”缴纳罚款,且根据身份不同,罚款的标准也不一样。
争议焦点二
事先事中不监管,事后进行罚款还要分“三六九等”?
“建房过程中,乃至我们入住之后,都没有说不允许建或者不允许住,事后进行罚款还分‘三六九等’,我们很不解。”上述居民说,这种行为有点像“钓鱼执法”。
石马镇政府方面表示,为了满足居民安全用电用水需求,规范圩镇建房管理,打击“两违”及非法买卖土地行为,切实解决建房户审批及办证等遗留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永丰县城镇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以及摸排的非法交易额行情,石马镇党政联席会于2021年9月2日研究决定了和顺小区非法买卖及“两违”处罚标准:即被征地村组安置户建房不收取任何费用;店下村村民非法买卖土地建房按260元/㎡收取非法交易及“两违”罚款,另收取配套设施费建筑面积13元/㎡;石马镇其他村村民非法买卖土地建房按680元/㎡收取非法交易及“两违”罚款,另收取配套设施费建筑面积13元/㎡;其他外乡镇村民非法买卖土地建房按1000元/㎡收取非法交易及“两违”罚款,另收取配套设施费建筑面积13元/㎡。
据调查了解,和顺小区成交价格为每平米2000-4000元之间,罚款金额260-1000元/平米,符合上述标准。依照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石马镇政府对和顺小区居民非法买卖店下村集体土地建房收取相应罚款。
上述居民则表示,非法买卖土地的罚款,针对的是“买卖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即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权利完全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向其支付价款”的行为本身,应该与受让人的身份无关。石马镇政府针对同一“违法行为”,制定不同的处罚标准,明显违背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的原则。
也有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等文件均要求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防止出现“类案不同罚”的现象。《江西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也明确规定,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给予基本相当的行政处罚”。
“应该一把尺、量到底,确保同案同罚,避免出现‘类案不同罚’的情况。”上述律师说。
争议焦点三
是否存在通过断电的方式强迫居民缴纳“两违”罚款等?
上述居民还反映,2019年建好房子之后,已经通了水、电,但2023年春节前,不少“外来户”家无电可用。原来,这些“外来户”原先使用的是老线路,后面供电部门铺设了新线路,老线路就断了电。
有居民称,店下村委会干部当时口头解释是“居民所欠电费太多,村委会无力支付”。但实际上,新的电缆当时已经安装好,本村村民预交电费2000元/户,便可用电。不过,“外来户”需要缴纳所谓的“两违”罚款和1.3万元配电设施费,才可以实现通电。
停电期间,有居民致电供电部门要求恢复原有旧线路的供电,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反馈说是村委会不让通电,只要不缴纳“两违”罚款和配电设施费,就不可能给居民供电。
“新的线路不通电,旧的线路也已被切断,又临近年关,试问我们该怎么办?”上述居民质疑说。
对此,石马镇政府称,在小区建设初期,为解决安置户建设用电需求,店下村委会申请设置了基建专线和电表。但后期房屋建成后,有的安置户仍从该专线接生活用电,出现了线乱拉、负荷大等情况,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根据《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开发商建设的农村成片新建住宅配套电网投资界面的通知》(赣电发展〔2019〕171号)中第一条,“返迁小区属于具有商业开发性质的返迁小区,配套电网建设投资业主承担”的规定,石马镇协调永丰县供电公司安装变压器和供电设施,按照高标准规范化建设,预采用地下电缆方式,建设投资需400多万元。经2021年9月2日石马镇党政联席会决定,按每户20000元预收,之前已预交13000元建房保证金的本次再补交7000元,待工程结束后按工程款多退少补。
由于基建设施简陋,超负荷运转,经常会跳闸断电,特别是2023年1月8日起连续下雨,天气又寒冷,加上大部分居民返乡过年导致用电量大增,造成电缆炸裂,不能正常供电。石马镇政府称,自始至终,镇村两级从未要求电力部门切断基建专线,而是积极引导小区住户安装安全的生活用电,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帮助私自转让住户解决建房审批问题,还对部分较困难群众,采取预交、缓交的方式先办理接电手续。
不过,上述居民对此质疑称,当地村民曾表示,原先开展农网改造时,店下村委会安排了和顺小区的电网改造工程,并申请农网改造成功,但因部分征地户未建房而导致农网改造项目无法落实,“如果可以进行农网改造,就不必每家每户出钱。新旧线路切换的时间就卡在春节的节点上,不得不让我们联想是要通过断电的方式强迫居民缴纳‘两违’罚款。”
回应
收取“两违”罚款和配套设施费223万余元,将加大宣传力度,梳理费用使用情况
居民质疑,和顺小区累计需缴纳的各类“罚款”和费用数百万元,之前可以断电来“逼迫”,是不是后面可以“断水”来催款?
石马镇政府表示,为了解决小区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关系,2021年开始石马镇政府、店下村委会对小区非法交易进行清理整治。
据调查,截至2023年3月,店下村本村非法转让已收取7户150512元;本镇外村非法转让已收取61户2033045元,差欠1269130元;外乡镇非法转让已收取1户23130元,差欠39600元。目前,收取“两违”罚款和配套设施费2230761.4元,上述款项已统一缴纳国库。同时,对部分较困难群众,采取预交、缓交的方式先办理接电手续。
2023年,石马镇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和顺小区申请建设项目,积极申报美丽乡镇、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完善供水、路、网等基础设施,改善小区环境,力争建设成精品和谐宜居小区,不断提升小区居民幸福感。同时,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耐心细致向群众解释政策,化解部分群众不满情绪,消除群众政策疑虑,并随时掌握小区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引导。4月份,将组织店下村委会干部梳理和顺小区总建设费用和收取费用情况,根据建设实际支出情况多退少补。
值班编辑:周章云
值班审核:金路遥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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